原标题:谎称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业男微信骗女子18万

  加了女子陈某的微信后,无业男子李某谎称是财政局工作人员,对陈某施以“糖衣炮弹”狂轰滥炸,后以谈朋友名义骗走陈某钱财18万余元。今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近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对李某判刑3年11个月。

  2017年2月,丧偶的陈某在走亲戚时摇微信发广告,与在附近走亲戚的男子李某加为好友。交往中,为骗取陈某的信任,李某谎称其在财政局工作。后二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期间,李某以修车、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多次从陈某处骗取钱款,并以陈某的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将卡内额度透支,用于日常消费及赌博。后陈某多次向李某催要钱款未果,经前往财政局核实李某身份发现自己被骗,遂报案。至案发时,李某共骗取陈某现金18.4万余元。李某归案后,其亲属代为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8万元。陈某对李某的行为,书面表示谅解。

  另查明,2016年7月,李某在足浴店消费时与该店员叶某某相识。李某谎称自己在公安局工作,骗取了叶某某的信任。后李某以请客吃饭、出差为名,从叶某某处骗得3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具备可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鉴于李某归案后其亲属能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亦具备可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