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崇左10月10日电 没有驾驶证竟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但不及时报警事后还找朋友熟人来冒名顶替,想要蒙混过关,但肇事者最终没能逃过办案交警的法眼。近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就处理了1起这样的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冒名顶替的交通事故。

  9 月14日13时45分,在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城西路麻纺厂前发生一起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办案民警罗永华说:“由于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已驾车 逃离事故现场,我们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车牌号,联系到了桂FGY10X摩托车车主王某立本人,然而车主则称自己的摩托车已借给了他的一个朋友,并一口咬定不 是自己开车撞人。”

  次日,一名自称是这起事故中桂FGY10X的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来到大队投案自首,说是自己开的车撞了电动车。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名驾驶 员体貌特征与报案人所说的不相符合,有顶替嫌疑。我们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多次询问,最后,驾驶员王某交代了自己是顶替他人来处理事故的事实,后经过多次审 查,终于揪出了真正的肇事者——车主王某立。民警根据王某立的身份证号在网上查询发现驾驶员王某立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在强大的政策攻势 下,9月28日肇事驾驶人王某立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他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肇事逃逸事故。

  目前,王某立因无证驾驶已被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300元的处罚,对其肇事逃逸行为进行另外处罚,对顶替者王某进行了警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