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一对姐妹,相隔3岁却样貌相似,因故未能办理户口的妹妹便在结婚时冒用姐姐信息办理身份证,二人共用一张身份证长达9年。近日,该女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处罚。
1月24日上午,大冶市金湖派出所办证大厅户籍窗口前,27岁的女子小汪正在申请补录户口。民警接过其证明材料,发现小汪提供的户口信息和她的身份证信息不符,而照片却是她本人。
经仔细询问后,小汪坦白,她还有个姐姐叫汪某,两人相差3岁,样貌很有几分相似。小时候,小汪因故未能办理户口。2007年,小汪嫁人,由于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且没有户口,便用姐姐汪某的户口去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并登记结婚。此后,二人便一直共用同一张身份证。
前段时间,姐姐有事要办,需要用到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人无法继续共用身份,小汪便决定到派出所补录户口,重新办理身份证,不料被当场识破。
经信息核实,1月26日,小汪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因其处于哺乳期不予执行),并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