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服务费,需先告知”

  记者就“老家山东”加收30%“加班费”一事,分别询问了物价投诉热线(12358)和消保委投诉热线(12315)。物价热线人员表示,“如果饭店确定是收服务费,只要他们明码标价,就不算价格欺诈,我们不干预。”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有定价权,商家定价是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了,哪怕他们的服务费收得比餐费还要高,甚至高出几倍,都是可以的。“饭店那么多,消费者如果不接受他们的服务价格,可以选择其他门店消费。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消费行为是两厢情愿的。”

  消保委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如果在消费行为发生前,饭店已经将加收服务费的事告诉了消费者,那么就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他们也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