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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桌上打赌服输裸奔,利川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案件。

  2017年2月9日23时许,一名男子在利川市欧泰广场裸奔的相关不雅视频和截图在网上传播,引起市民围观,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经利川市公安局都亭派出所民警调查,该裸奔男子姓杨,21岁,某大学在校生,因酒后与人打赌,赌输后就去欧泰广场裸奔。裸奔视频被同行人员拍下发到网上。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杨某到都亭派出所自首。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如果网民在观看不雅视频后,又将其在公共空间传播,这一行为也可能违法。如果经公安部门鉴定,这个视频构成“淫秽物品”,那么网民对视频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就涉及到法律禁止的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利川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