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故档案(20181016)※ 操作不当致农用车坠崖,司机不幸身亡
前言
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这些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01:事故概述
2018年10月16日,舒某驾驶鄂Q×××19号低速货车,从咸丰县丁寨乡驶往来凤县革勒车镇,下午7时许,当车行驶至革勒车镇板岩村3组路段(小地名:黄泥坎)时,因倒车时操作不当,翻坠至约40米高的路坎,导致舒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
PART
02:事故基本情况调查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驾驶人舒某,男,49岁,湖北咸丰人,持B2D证。2017年12月12日,舒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受到公安交管部门处罚。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鄂Q×××19,系南骏牌NJP5820CD7自卸低速货车,车辆所有人为驾驶人舒某,机动车状态正常。
(三)现场道路情况
事故路段为在建铁路施工便道,水泥路面,无路灯照明,无安防措施,无标志标线。事发路段为上坡左弯道处,有会车坝,道路有效路面全宽7米,道路全宽3米,会车坝宽4米,沙石路面。
PART
03:事故原因初查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推断驾驶人舒某在倒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倒车,致使车辆驶出路面翻坠于坎下。

04:警方提示
在恩施山区,大多数公路坡陡弯急,路面狭窄,车辆容易失控发生事故。在山区驾驶时,驾驶员不仅需要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更需要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