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2岁小伙醉酒滋事大闹派出所,辱骂殴打民警被逮捕

  楚天都市报12月4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王春晓 丁立)醉酒后不仅在珠宝店闹事,还在派出所内对民警拳脚相加,22岁的武汉小伙刘某最终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刘某因妨害公务罪被硚口区检察院批捕。

  9月24日晚,刘某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酒,然后迷迷糊糊走到珠宝店取回预约修复的珠宝。刘某借着酒劲在店内大吵大闹,与珠宝店主发生了争执,店员报警后民警迅速赶来,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解。在调解室内,民警在劝说中遭到了刘某的辱骂和威胁。不一会,刘某的父亲和叔叔赶到现场试图安抚,没想到刘某拿起手包砸向珠宝店店主,又起身试图殴打民警。其父亲将刘某拦下后,刘某依然不依不饶,言语威胁民警,“你给我等着,明天你出去等着看!”刘某父亲实在看不过儿子言行,动手给了刘某一耳光,未曾想,酒劲上头的刘某竟直接与其父亲扭打在一起。民警张某立刻上前劝阻,刘某依然不听劝阻,还用手掐住民警脖子,将其面部及耳部抓伤。后来,在另一位民警周某的帮助下,才把刘某控制住。

  随后,刘某的叔叔看着刘某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准备将其带回家醒酒,没曾想,办理手续时,刘某却突然向民警周某冲了过去,给了对方两耳光,并用拳头击打民警周某脸部,还抓伤了周某脖子,在大家的合力之下,刘某才被制止。此时,值班民警罗某上前告知刘某,其行为已构成违法,没想到刘某却出其不意,突然对着罗某裆部狠踢一脚,之后便躺在地上耍赖,不停辱骂他人。当日,刘某被控制在派出所内醒酒。

  刘某殴打民警已构成犯罪,经司法鉴定,民警周某被打所受损伤为轻微伤,随后硚口警方将此案移交到硚口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论处。10月29日,硚口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刘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