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装修工作业时触电身亡,工头工友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获刑

  楚天都市报1月15日讯 (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 旺旺)装修工人在电气作业时触电死亡,后经查明,工头及与死者共同负责装修的工友均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最终二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而获刑。

  2017年4月,武汉的贾先生与做室内装修行业的关良约定,将自己位于硚口区的房屋交给关良装修。施工过程中,关良将房屋的水电工程交给李海等人负责完成。2017年9月25日,关良通知李海到装修房屋内安装灯具、插座。次日上午,李海带着赵朋来到房内开展电气作业。在装修过程中,由于房屋厨房内有一处插座始终无法通电,为了排查线路情况,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赵朋在天花板内开展带电环境下的电气作业,结果发生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将关良、李海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赵朋系因电击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2018年5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向硚口法院提起公诉。

  硚口法院受理该案后,查明关良、李海均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电工作业资格。承办法官经过走访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庭,了解到几人均系外地来武汉务工人员,依靠装修为生,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两名被告人对赵朋家人提起的高额赔偿费用难以承受。经过法院调解,关良、李海与被害人赵朋的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李海家属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款,同时,二人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2018年12月19日,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关良、李海在装修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死亡,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二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取得谅解,同时两人均具有坦白和自愿认罪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判处关良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李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两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比如在装修中遇到的高处作业、焊接热切割等工作也都属于特种作业的范畴。目前,在装修行业中有许多从业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学习培训,而是通过所谓“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就仓促上岗,所以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合格的、具有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并且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