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8日电 (武环轩)为加快推进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5月23至24日,武汉市、武汉开发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和核实,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通过稀释生产污水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通过私设暗管外排污泥等多个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鼎龙公司存在的上述行为,武汉开发区环保局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对鼎龙公司作出罚款、责令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行政处理决定。

  目前,该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治,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对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失职、不作为等行为,区纪检监察部门也将依法启动相关责任调查程序。

  责任编辑:张君兰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