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朱安璋)《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征求意见稿,正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遇突发事件丢下学生自己“跑路”等七种情况将被开除,堪称最严的地方版师德禁令。

  依据公示的征求意见稿,我省中小学教师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将受到警告或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三大类处分。

  其中,给予开除或解除教师聘用合同处分的行为有七条,包括: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殴打与欺凌学生,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索要家长、学生财物,或组织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数额不满五千元人民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

  据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人士说,比起去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只列出10种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我省拟出台的“地方版”师德禁令有34条之多,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事实更清楚、定性更准确、处理更恰当、程序更合法。

  即日起,该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我省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于下月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等方式反馈给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电子邮箱:jsglc1509(at)163.com;联系电话:027-87328142;传真:027-8732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