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起,不分文理科,英语一年考两次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昨天,我省正式公布《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昨天,本报邀请湖北天喻教育研究院院长张才生、华中招生就业信息网首席专家杨波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高考不分文理科
从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
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另外,高职院校将进行分类考试。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即湖北省现在实施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除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外,还可以不用参加统一高考,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录取到高职院校。
[解读]高一就开始分文理科,不利于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培养,高中阶段就应该实行通识教育;另外考生高考时选择他的优势学科,对于考生更为公平。
高考新政时间表出台
省教育厅介绍,我省高考新政是先试点后逐步推进的。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今年在全省全面实施,但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1、2016年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2、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3、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解读]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像考试分数那么简单,因此就应该先进行试点,不断探索,进行完善。所以我省“新高考”有个时间表,先试点后逐步推进是非常有必要的。
减少加分、“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艺术本科录取从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2016年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试行分段填报志愿。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
实行“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解读]招生政策中,最大的变化当是实行“院校+专业类”的分类投档录取模式。从国际上来看,多是按专业而非院校进行录取。因为有些并不太出名的高校,某些专业很有特色;但某些名校,有些专业可能很差。如果是统一按院校录取,当然就不合理。实行“院校+专业类”的分类投档录取模式,不仅有利于高校的特色发展,也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