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湖北荆州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藤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清初,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荆州市沙市区低保局原副局长叶继保,采取变更低保对象身份信息的方式,套取民政低保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监利县棋盘乡侯王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海平套取农村低保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