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

  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仙桃市纺织工业园区医院违规使用自制收据收取住院患者医疗费,从中违规截留医疗统筹基金。该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向立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仙桃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科长何伟,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取得并不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资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2013年9月至2017年1月,仙桃市交通运输局沙湖交通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邵景春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并获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门

  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8年8月至2015年11月,天门市杨林办事处夏德口村村委会截留该村低保户王某低保资金。该村党支部书记曾会军、党支部委员杨唐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5月,天门市渔薪镇吴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吴汉兵,利用工作便利,以个人名义违规申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天门市皂市镇李场医院编造参合人员住院信息,套取新农合基金补贴款。该院负责人黎劲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4年,天门市汪场镇石谭村村委会副主任汪中华,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儿子申报国家“雨露计划”,领取贫困学生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