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刚!恩施州纪委召开发布会 通报12起典型案例

原标题:刚刚!恩施州纪委通报12起典型案例原标题:刚刚!恩施州纪委通报12起典型案例

  今天(2月12日)上午,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委召开2018年度第1次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典型案例、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共恩施州纪委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咸丰县市容环卫管理所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春节前夕,咸丰县市容环卫管理所通过违规租赁该所洒水车、挖掘机进行牟利,并采取虚列支出、违规收费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福利、冲抵公款吃喝费用等。2017年7月,时任所长宋振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纪撤职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时任所长何贤俊、时任副所长吴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副所长黄龙尚、彭南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会主席艾杰受到记过处分;副所长明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建始县花坪镇周塘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向大顺违规操办喜宴问题。

  2017年2月,向大顺违规参与操办孙子“满月”酒,并收受非亲属礼金共计27150元。2017年11月,向大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巴东县沿渡河镇孔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钱钰铃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6年2月,钱钰铃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办公经费共计12633元,给包括本人在内的5名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人均2526.6元(其中一人未收)。2017年9月,钱钰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表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纠正“四风”问题没有间歇期,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对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查处,表明了全州各级党委、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春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抓早抓小,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一刻不松的钉子精神促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律化俗成,以严肃问责的高压态势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为恩施州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恩施州纪委

  关于3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党内问责力度,对一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推动了责任落实。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3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东县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恒虎因系统内多名干部违纪被问责问题。

  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田恒虎在担任巴东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农业系统干部6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特别是2015年以来,系统内5人次因职务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同时,田恒虎对单位财务疏于监管,导致县农业局财务管理不规范。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7年7月,田恒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咸丰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雷超因多名学校校长接受有业务往来供应商邀请旅游被问责问题。

  2014年7月,咸丰县23名中小学校长和中心学校校长接受校服供应商陈某某和营养餐供应商匡某邀请,分两组到福建、上海参观考察,其间组织到相关旅游景点游玩,所产生的车船费、生活费、住宿费、景区门票费等费用20160余元、15331.5元,分别由陈某某和匡某支付。2016年9月,咸丰县民族实验小学秋季学期进行新生登记时,由于组织不力,导致新生登记时秩序混乱,场面一度失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雷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6年12月,雷超被免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2017年1月,雷超被撤销县教育局党组书记职务,其职务层级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3。利川市凉雾乡时任乡党委副书记王梅英、组织委员雷建军因乡民政办、福利院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被问责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利川市凉雾乡民政办原主任牟翠菊,通过乡福利院原院长刘兆国提供福利院院民的“一本通”存折和身份证复印件虚构材料,分15批次191人次套取民政临时救助资金共计136050元,牟翠菊、刘兆国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2017年4月,时任乡党委副书记王梅英、组织委员雷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担当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委(党组)书记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对失职失责问题紧盯不放,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恩施州纪委

  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恩施市崔家坝镇民族中学违规列支食堂经费问题。

  2017年,恩施市在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暨中小学食堂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恩施市崔家坝镇民族中学2016年春至2017年春在学校食堂经费中违规列支食堂工人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费用共计8200元。2017年12月,时任崔家坝镇民族中学常务副校长张青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建始县业州镇岩风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以龙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5月,经业州镇岩风洞村村民代表评定,将该村五组村民王某某一户4人纳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1月,王某某长女外嫁。2016年5月,王某某向村委会提出4人1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申请,陈以龙明知其长女已外嫁,但未按规定将其上报剔除,导致王某某一户超标享受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7月,陈以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巴东县城市福利院院长王崇辉挪用低保金、托养费等专项救济资金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王崇辉在担任福利院院长期间,该院共结余集中供养低保人员的城市低保费用、集中供养孤儿的基本生活费和流浪乞讨人员托养费资金119603.65元。2017年8月,王崇辉挪用结余款2万元借给亲戚唐某使用。2017年11月,王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除县城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4。咸丰县坪坝营镇真假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应德擅自调整退耕还林计划、在低保评定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03年至2016年,王应德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6亩退耕还林计划调整给自己实施,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10020元;2016年7月,王应德在低保评定中将该村不符合条件的一组组长黄某某及其长子两户纳为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25876元。2017年12月,王应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来凤县三胡乡黄柏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侯均勤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

  2013年至2017年,侯均勤在结对帮扶该村贫困户段某某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未发现段某某2010年在来凤县城购买了商品房、2014年购买了轿车等情况。2016年,上级要求再次核实该户真实情况,侯均勤依然没有将其剔除,直至2017年5月,群众举报后才发现此问题。2017年8月,侯均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鹤峰县五里乡雉鸡村村委会主任黄云斋在危房改造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5月,雉鸡村一组贫困户杜某向村委会申请实施危房改造,实际改造的是其子夏某(已分户)位于外村的住房。2015年11月,黄云斋在明知杜某未对申报的危房实施改造,也未对验收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情况下,签字通过验收,致使杜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976元。2017年11月,黄云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018年,是全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是我州脱贫攻坚最重要、最关键的一年。全州上下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以“豁出去”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高标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问题,继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