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洲区汪集镇东边咀一墓地依山傍水,气势宏伟湖北武汉新洲区汪集镇东边咀一墓地依山傍水,气势宏伟
四面观音像“克隆”海南三亚的“南海观音”四面观音像“克隆”海南三亚的“南海观音”
两边的佛塔“克隆”应县木塔两边的佛塔“克隆”应县木塔

  C 算一算经济账和伦理账

  我们暂且撇开这些“被厚葬”的无奈吧。

  对于逝者亲属,厚葬到底划不划算?是不是中国传统的孝道?记者请专业人士算了两笔账。

  一笔是经济账。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人们花费大量财力购买豪华墓地,其实并不保险。

  1992年,民政部发布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1997年由国务院通过并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也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后,各地关于公墓使用年限的明确规定纷纷出台,普遍规定墓穴及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

  这就是说,花再多钱买来的墓位,没有产权,只有20年的使用权。

  另一笔是伦理账。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认为,中国有重孝道、尊敬祖先的传统。可是,有不少做儿女的,当父母健在的时候,并不孝顺,即使过年过节也不肯回家看看父母。父母去世后,却舍得花大钱大操大办,每年清明节还赶回家去扫扫墓。其实,这不是科学的孝道和殡葬观念。长辈在世时,儿女尽孝;长辈去世后,殡葬节俭、从简,这才是正道。

  周运清表示,花费巨资建设豪华公墓现象,会导致社会又一种盲目攀比和不公平,还浪费国家资源,与和谐社会所倡导的风尚背道而驰。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助理张明认为,殡葬是人们感情上的一种寄托,可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也建豪华公墓,并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对“孝”文化的片面理解,造成风水观念、厚葬之风难以扭转。

  记者看到,针对豪华公墓建得像天坛的现象,有网民留言说,可以想到的是,豪华墓地不是一般老百姓消费得起的。还有网友说,你们的祖宗是封建皇帝,还是达官贵人?难道后代子女还想让祖宗去阴曹地府作威作福?或祈盼先人保佑自己续享荣华富贵?这种价值观,其实是一种扭曲的精神怪象。

  D 我省着手整顿殡葬乱象

  对于追求奢华的人而言,衣必名牌名款,食必高档大餐,住必豪宅酒店,行必宝马奔驰。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盛行之下,各类豪华墓地必然应时而生。

  如何为“厚葬”降温?前不久,湖北省民政厅对全省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并于上月通报了2012至2013年全省经营性公墓的检查情况:在90家经营性公墓单位中,检查合格的有82家,不合格的有武汉、宜昌等地的6家,民政厅撤销经营性公墓批复的有2家。一些经营性公墓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和预售墓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未经审批擅自扩建墓园、擅自更改公墓名称、未使用墓位合同、公墓管理不善,等等。

  在上月中旬举行的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座谈会上,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地方以丧葬习俗为借口,违规建造销售超标准大墓。有的公墓则以艺术墓为名,建造并销售超标准、高价位墓穴。”

  为此,省民政厅要求,从今年起,凡公墓超标准建设大墓、豪华墓的,年检时将一票否决,并采取停业整顿、原地封存、取缔等措施。民政部门倡导并推行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包、骨灰散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新式葬法。

  此前,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已于去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湖北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重要延伸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分析殡葬乱象时,省民政厅副厅长赵显富表示,公墓作为殡葬的最后一个环节,应努力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保障群众的丧葬权益。

  张明等学者认为,一些经营性公墓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迎合富人需求,追求气派、豪华,对于这种现象,政府应从法律制度上进行规范,并利用市场手段淘汰豪华公墓。

  周运清建议,所谓让民众“生有所养,居有所住,死有所葬”,政府理应为城市居民提供合适、合理的殡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