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赵瑞利)西安市民李先生近日收到一封敲诈信,里面还有一张他和未婚妻的裸照。敲诈者要求汇款39.3万,否则“东西上传互联网”。看到照片上未婚妻戴的链子,李先生怀疑自己在温州住酒店时被人偷拍了。

  看到照片上未婚妻戴的链子 他想到曾入住温州一酒店

  4月3日下午4时50分,市民李先生在单位邮箱拿到一封信,信是从湖北武汉发过来的。打开信,李先生惊呆了,这竟然是一封敲诈信,里面还有一张他和未婚妻的裸照。信中说:“我是一个‘市井小民’……一次意外让我了解到你不光彩的一面,并拍到一份不光彩的视频。你务必在收到信后两天内速汇39.3万,否则我将全部东西上传互联网,并把照片贴到你家附近及单位周围,让你多年的地位毁于一旦。”

  看到照片上未婚妻戴的红玛瑙链子,李先生想起了他曾入住的酒店:温州雁荡山曙光山庄。去年11月8日,李先生曾和未婚妻在该酒店住宿,当天买了这条链子后未婚妻一直戴着,第二天回西安就送给奶奶了,而且照片上床头的陈设和该酒店装修一模一样,所以他能够确定照片是在酒店偷拍的。

  遭遇偷拍的是公司董事长 比未婚妻大十几岁

  “我想他们肯定是了解了我的信息,才会对我下手的。”李先生说,他是西安某公司的董事长,今年39岁,未婚妻比他小十几岁,他平日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和未婚妻在一起难免被人误解。

  去年11月8日,李先生去温州出差办事,带着未婚妻一起顺便前往雁荡山旅游,当晚住在曙光山庄宾馆。入住时登记的是李先生的信息,服务员刚开始给他们登记了一个单间,他不满意要求更换,随后他们就被安排在该酒店五楼一个角落的套间,外面客厅摆着一张麻将桌,里面卧室摆着一张床。服务员还特意说,这个房间刚刚装修好,很少住人。

  “我觉得服务员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李先生说,当时前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可能看到他和未婚妻年龄相差大,这名工作人员还特意打量了他们一下,询问是否一起。退房时开具发票,工作人员要了他所在单位的地址。所以他怀疑此事很可能是与酒店关系密切的人所为。

  当事人已报案 警方称接到过类似敲诈报案

  昨日,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华商报记者委托当地一个朋友前往该酒店查询,证实李先生当晚确实入住该酒店,登记的是508房间,但查不到退房记录。得知李先生换过房间,酒店又称可能是在505房,但酒店以505房间有客人为由拒绝让人进入查看。

  据华商报记者的这名朋友讲,“酒店称他们只在走廊安装了摄像头,房间内是没有的”,起初酒店还比较配合,但当他提出希望对方陪同进入505房间查看时,酒店拒绝。该酒店所在辖区派出所雁荡山派出所称,虽然接到李先生报警,但由于是异地,他们无法立案,只能协助西安警方进行调查。

  接到敲诈信后,李先生报案至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华商报记者从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们之前也接到过PS裸照敲诈的报案。”派出所民警称,敲诈信上的银行卡户主为湖南娄底人,发信人地址为湖北武汉。之前也曾接到过湖南娄底发来的裸照敲诈信,最后鉴定发现照片是PS合成。由于李先生身份特殊,在网上就能搜到他的相关信息,所以骗子才会瞅准他进行敲诈。接下来,警方会对照片进行鉴定,并对此案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