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余敦海 虞恒 忻天鉴)6名男子分别驾驶两辆宝马车,先低速夹击引诱别人超车,再用弹弓弹击制造两车擦碰的假象,并以人多施压,逼迫对方赔钱私了。昨日,这个在沪渝高速黄梅段涉嫌敲诈勒索的碰瓷团伙,被移交当地公安进一步调查。
9月8日上午10时59分,省高警黄梅大队值班室接到武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一名陈姓车主驾驶丰田小汽车在沪渝高速711公里附近,被一辆银灰色宝马车“碰瓷”了,该车的牌号为沪N980XX,车内有3名彪形大汉,称发生事故,强行要求陈先生赔钱。
省高警黄梅大队快速布控,当日11时14分,执勤民警发现有两辆颜色相近,款式相同的宝马车驶入界子墩收费广场,但是两辆车悬挂的车牌都不是陈先生上报的车牌号。
执勤民警根据发案时间和路程,以及车辆外部特征推算,驶入收费站内的浙BK77XX银灰色宝马小车有嫌疑,并将其拦下,随后在这辆宝马车的后备厢中,找到陈先生所说的“沪N980XX”车牌。
经调查,这两辆宝马车上均有3名中年男子,且都是湖南道县人。两辆车的左后视镜均有裂痕,车上同时发现有弹弓。根据这些信息,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个专业的“碰瓷”团伙。
在这个团伙中,粤SG8YXX深灰色宝马小车扮演着前车的角色,它在快速行驶中观察跟车情况,一旦确定目标,司机就故意压低速度,此时另外那辆“沪N980XX”则快速跟进配合,与粤SG8YXX形成小于一个车位、且并排通行的状态,引诱目标车辆不耐烦尝试超车。
当“目标”超车时,“沪N980XX”车里的蒋某就用弹弓射击“目标”,通过弹弓产生的声响,让受害人误认为车辆发生擦碰事故,停车查看。此时,“沪N980XX”内的3名男子称“左后视镜被撞裂了”,佯装打电话给4S店定损,并根据“报价”要求对方赔偿,同时以没有时间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定损为由,要求私了,并在现场用人多来施压,迫使受害人不报警。
受害人陈先生称,对方要求他赔900元私了,但当时自己身上只有600元现金,蒋某等人则要求他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另行支付了300元,才放其离开。
目前,该案件“沪N980XX”车辆车内的3名嫌疑人蒋某、李某、李某某,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该团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现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