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付小为 李杏

  武汉入列超大城市。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语境下,超大城市的功能性概念十分突出,但在世界范围内,随着城市化浪潮的席卷,超大城市的出现则是一个与现代性相伴的现象级议题。

  哈佛大学设计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系主席黛安·戴维斯(Diane Davis)教授,专业上长期研究城市问题,同时也有在拉美等发展中国家的超大城市工作和观察的体验,近日,戴维斯教授来到中国参加会议,长江日报记者就超大城市议题对其进行了专访。

  超大城市是21世纪的城市发展方式

  长江日报:如何定义超大城市,这是否只是一个与人口对应的概念?

  黛安·戴维斯:我曾经在拉美的墨西哥城工作,之前人们关注的是城市的规模,但现在越来越多谈论的是大都会。

  我先说说拉美的超大城市。以我在拉美的经验,我见证了那儿的很多地方经历城市化。墨西哥城拥有2200万人口并与周边的城市紧密相连,超大城市群就更大了,所以我认为超大城市是21世纪的一个现象。首先需要厘清的是,超大城市并不仅仅是个与人口规模相关的问题,它是我们所处的21世纪的时代下城市发展的一种方式。

  20世纪城市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21世纪城市发展的速度更快,所以要对城市化的本质进行归类。20世纪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有一个大致的平衡,然而到了21世纪基本都是城市在扩张,城市吞并了乡村,经济的国家化和全球化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变化,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同时规模也越来越大。所以超大城市是时代所定义的,它是当代的一个现象,代表21世纪经济和区域扩张的方式。仅以人口认识超大城市,你会发现人口向城市转移其实是历来就有的现象。

  应当说,人口向城市的持续流入不止于是人口统计学的意义,一些情况下它也出自深思熟虑的决定,如国家经济的考量。而具体到中国的超大城市,我认为其定义有一定的行政意味,也就是说,国家出于某种原因将某个地方定义为超大城市。在此背景下的超大城市会拥有一定的权力、责任或获得某些项目,而不是简单的技术性归类。它往往与一些相应的事务对应,例如资源的获取或者区域治理等等。

  更多从责任理解“超大”的含义

  长江日报:也就是说,在你看来,中国的超大城市肩负着更多的责任和担当。怎么认识这份责任?这份责任与城市自身的能力,如经济实力、文化影响力相对应吗?

  黛安·戴维斯:维持一座超大城市的运行需要不同意义上的基础设施、协调和管理,其中的责任和担当都是更小规模的城市所没有的。首先,例如,为一座超大城市提供高效的交通系统就比其他城市更困难。大规模的人口和空间范围上的扩张也需要基础服务上更多的协调,需要更多考虑如何保证人们从工作地点到居住地之间的交通连接。最终,更大的城市通常有着更多元化的经济活动类型。同时,在人口组成方面也有存在差异化,包括收入上的差异,新移民以及长期定居人员。这就意味着居民会有不同的侧重关注点和诉求,这些都与城市管理的能力息息相关。对主政者而言,要为居民提供尽可能均等的公共服务,将是非常大的压力。这就是我所说的超大城市在管理上的责任和担当。

  长江日报:如你所言,超大城市的概念在不同语境和背景下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在超大城市之间也有一些普遍的共性。比如,作为超大城市的北京、上海,和纽约、伦敦相比,它们之间的共同特征是什么?

  黛安·戴维斯:这几个城市都不仅仅是各自国家的主要经济、文化和社会中心,在全球语境下它们也是非常重要的城市,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超大城市的这种共同特征,指向的也是共同责任。可以说是区域的、国家的、甚至全球性的资源成就了超大城市,超大城市对于区域、国家和全球发展,作用不仅是经济的带动,还包括社会、文化发展的引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在全球化时代,世界上的超大城市怎样主导和影响着经济增长模式、产品消费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流行文化。

  要特别重视市民的幸福体验

  长江日报:你认为超大城市是与时代的发展同行的,伴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而出现,但是,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上,有些城市变得越来越大,有些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并没有特定的原由。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让一座大城市发展为超大城市?或者说超大城市的发展有什么共同的规律?

  黛安·戴维斯:很多城市可能很希望能成为超大城市,因为这不但能提高城市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知名度,也会为城市带来新形式的经济投资。但是,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当城市变得异常巨大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平等从中受益。

  城市变得更大,就会体现为政治上的重要性,超大城市治理出色,更会获得国家层面的关注和重视。对企业家、私人企业(包括全球制造商)、不动产或者房地产开发商,超大城市意味着更多的机会,比如房地产开发商将从土地价值提升中获益。但是,这对于那些需要长距离通勤的市民而言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城市规模越大,他们上班的路途也会越远,他们必须忍受超大城市中的拥挤、环境污染和种种其他问题。

  长江日报:在你看来,超大城市的当地居民未必能从城市中受益。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座超大城市变得更好,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具备吸引力,甚至不仅是一座超大城市,更是一座世界城市,这难道对居民而言没有好处吗?

  黛安·戴维斯:我的答案只是以大城市为前提,不包括这座城市会变得更好这一条件。或许人口增长和乡村人口进入城市会让城市变大,所以,居民是否从中受益取决于政策、公共服务、有没有更多资金进入城市,以及这些资金是否通过再分配方式,如直接形式的工作供给,或间接形式的土地交易税收回馈社会。这就需要城市治理要特别关注市民体验,把市民作为城市发展的中心,不同的发展价值取向,会令政策、经济模式、城市治理方式变得不同。尽可能保证每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让市民生活品质更高,更幸福,获得更多公共服务资源,超大城市发展对人才是有意义的。

  交通是超大城市的最大挑战

  长江日报:一座城市一旦成为超大城市,它就不再只是单一的城市本身,也是一个地区的核心,对周边城市和区域产生影响,你如何解释这种影响?

  黛安·戴维斯:超大城市的一部分定义就是对其周边乡村的侵占,不是吗?所以,超大城市可能会“吞并”一个小镇,并且改造它,也可能包括文化意义上的改造,比如淘汰和破坏乡村文化和习俗,也可以是对土地的改造,把乡村土地变为城市用地。这种转变对本省或者地区的其他小城市和乡村而言是好是坏,取决于它们是否能通过公路、铁路或者其他交通方式和超大城市连接起来。顺便说,这并不意味着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投向小城市而不是超大城市,除非它们的命运是通过行政相关联的。

  长江日报:我们知道大城市有很多问题,通常我们称其为“城市病”,在所有这些城市病中,你认为我们应该尤其重视哪些?

  黛安·戴维斯: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大城市中最大的挑战就是交通问题,其次可能就是垃圾集中和水问题。任何城市无论大小都需要良好的公共服务,但城市规模越大,其交通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供给问题就越复杂。如果把交通问题交给居民自己去处理,他们会自驾出行并制造拥堵和污染。因此,政府非常有必要提供高效和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服务,这不仅低碳环保,也并不会太昂贵。这不是哪一个部门或机构可以独自完成的,因为他们无法应付如此广阔的区域。与住房问题相比,这是非常不同的,房屋的建造可以由单独部门或者企业完成,无论大小房屋,他们都可以自行决定建设。但是,要让交通系统实现城市内四通八达的通勤功能,就少不了整合与协调合作。如果只由一个机构或企业来完成,这就是一个异常艰难的过程,也必须与其他机构和企业合作。交通是很难盈利的,因为价格上必须能让公众接受。由于这种种原因,公共部门必须介入其中,对超大城市的主政者而言,这是一个巨大挑战。

  解决问题需要区域协同合作

   长江日报:政府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

  黛安·戴维斯:这是一个花费巨大的问题,政府需要技术专家和规划专家帮助他们应对这些问题,他们也需要学习其他成功的超大城市。我认为要直接把其他国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经验搬到中国来是很不容易的,因为政府治理模式、在攸关问题决策上的行政区划管辖权方式各有不同。可以肯定的是,要具备整合一座超大城市的财政和技术能力,主政者要在不同层面上去协调,包括城市、地区、省和国家等,这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多了。

  长江日报:当城市发展为超大城市以后,会出现哪些新的治理问题?

  黛安·戴维斯:就像作为超大城市的武汉,目前拥有1000万人口,而五年前这一人口数量可能为800万,这一城市规模下对应的问题并不是武汉成为超大城市才出现的。所以我认为超大城市面临的治理难题就是我所提到的大城市难题,没有所谓突然涌出的问题。

  长江日报:超大城市有没有发展的极限,如何避免发展瓶颈?

  黛安·戴维斯:这取决于是否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由市场来决定。我认为没有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或许会有超大城市停滞发展的选项,它可能来自国家的行为,也可能由市场危机引发,总之城市的增长是可以干预的。如果投资者、政府希望发生变化,那么变化是可以实现的。我并不认为超大城市会变小,但是他们的扩张速度可能减缓。我认为市民是决定超大城市命运的决定性力量。也许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一个可行的途径,产品制造业、物流业或其他行业可以取代土地市场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