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明凌翔)市民熊女士向武汉晚报反映,8岁的儿子不慎在溜冰场摔破了相,花费3000多元医药费,事后多次联系商家,溜冰场至今分文未赔,甚至出示免责条款。
10月22日晚上7点,家住汉口的熊女士带着8岁的儿子聪聪(化名),来到位于解放大道的全明星滑冰俱乐部滑冰,聪聪在滑冰过程中不小心摔倒,额头磕出个约2厘米长的口子,经过诊断为头部外伤,缝了两针,花费3000多元医药费。近段时间,熊女士多次联系溜冰场,但溜冰场一直没有赔付。熊女士认为,商家应该为此负责。
武汉晚报记者看到,在溜冰场的门口贴出了一份商家的意外免责条款,上面写到:本场不负责任何意外和损伤,滑冰人士及儿童请佩戴护具和手套。经过核实发现,聪聪在滑冰全程并未佩戴任何护具。
随后,记者联系了全明星溜冰场,王姓经理解释,熊女士的孩子是自行摔伤。同时,在小孩进入场内前,他们曾提醒过对方是否租用护具,但对方认为其小孩有滑冰的基础,并不需要护具。况且他们已在门口贴出了免责声明,顾客进场前应注意阅读相关事项。
为此,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丹认为,溜冰场作为经营性场所,应该对场内顾客的人身安全负责。此案中,经营者尽管提醒过顾客租用护具,并出示了免责条款,但不能完全免责。同时,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赔偿问题,可请法医或相关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