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传龙)昨天,陈先生又来到汉阳区芳草路上的世纪宏图房屋中介公司。去年11月,该公司为他中介了一套总价128万余元的二手毛坯房,未料想,付了37万元首付后,中介公司称,房屋实际面积要比合同约定的面积“缩水”3个平方。
陈先生这下不干了,中介工作人员告知他,原房主一时拿不出37万元,要拿回首付款需要等他卖了房再说。急于买房的陈先生无奈拿了证,看着证上“缩水”的面积,陈先生希望有个说法。
陈先生买的房屋在汉阳区江城大道绿地新都会,原房主刘先生此前也未办理不动产证,在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房屋面积为111.59平方米,总售价1288000元,在陈先生办理的不动产证书上,房屋面积为108.43平方米,减少3.16平方米,陈先生一算,自己多花了35208元。
中介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我们也是在原房主拿出房屋权属证明中才看到房屋的实际面积。这时陈先生的首付款已经缴纳。”
一般情况,新房售卖时可能出现合同面积与房管部门最终认定面积有偏差,购房款存在多退少补的情况。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联系上了原房主刘先生,对方表示,房屋是以整体128万元卖给陈先生的,不存在按照单价计算房款的说法。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非按每平方米单价出售。为了避免出现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在不清楚房屋面积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按照具体面积计价”,给自己设一道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