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喻欣 记者马辉)据湖北省工商12315平台统计,自2015年8月以来,有关汽车的投诉,一直稳居商品类投诉前列。2016年上半年,交通工具投诉高达6987件,为位居第二位的通讯产品的1.5倍,投诉量同比增长三成,月均投诉量1100余件,一度占据整个商品投诉榜的榜首。在汽车类消费投诉中,合同问题凸显,合同类投诉约占一半以上;其中,不少是涉及退款的。
王女士投诉,他在江岸区金桥大道一家4S店,看到一辆20多万越野车不错,商家当时口头承诺:试驾不满意可退钱,她就交了5000元。由于当天4S店不能提供试驾车辆,她就没有试驾。第二天,再去4S店时,突然发觉这辆越野车太大,不太适合女性司机驾驶,也就没试驾。结果,4S店说不能退钱。
她认为,试驾后不满意可退钱,她没试驾就感觉不满意,更应该退钱。于是,她就打12315,找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已交的5000元钱。
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行了调解。商家认为,当初说的是试驾之后,不满意才能退钱,王女士没试驾,本来就不能退,况且,王女士交的是定金,就更不能退了。最后,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才同意将5000元钱退给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