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蔡甸法院近日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案

  两嘴馋男子湿地抓野味竟毒死260只鸟儿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吉晴 通讯员孙克亮)高某和卢某谁都没有想到,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却使200多只野生鸟类死亡,还给家乡的湿地环境带来了损失。近日,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高某和卢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原来,去年10月份,高某和卢某二人合计着搞两只野味尝鲜,就数次来到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内抓野味,将拌有高毒农药的谷子撒到保护区内。很快,就有鸟儿中招被毒倒,高某和卢某随手将毒倒的鸟儿捡了几只回家吃。

  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撒出去的毒谷子顺着河流漂向下游,被更多的鸟儿误食了,造成大量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及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死亡,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也遭到破坏。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获绿头鸭、黑水鸡、灰雁、赤膀鸭、斑嘴鸭等鸟类死体260只。其中,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种共37只,列入国家“三有”名录的野生鸟类6种共223只。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物禁猎区,高某、卢某二人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触犯了非法狩猎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二人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两人听后均懊悔不已,想不到自己一时嘴馋竟导致如此严重后果,表示愿承担相应责任。记者从蔡甸区法院获悉,此案将于近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