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武汉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四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

  1、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场地维护等公用支出由财政负担;

  2、课后服务所需课酬等经费实行财政补贴和家长分担结合的机制,小学收取130元/生·月,初中收取110元/生·月,不足部分由财政负担;

  3、新的收费标准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本学期仍执行小学收取80元/生·月的原有收费政策,按新收费标准不足部分由财政保障。因初中此前没有收费政策,本学期不向家长收取经费,本学期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相关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收取课后服务费。其因提供课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计入学费成本。

  来源:湖北发布、武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