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购买小轿车,截留工程款据为己有,鄂州一乡镇教育干事2年多时间贪污41万元。近日,随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公布判决书,这一基层教育系统的贪腐案被曝光。

  当事人熊幼华系原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教育干事,主持花湖镇中心学校工作。2011年至2012年,熊幼华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1万元。2014年7月31日,熊幼华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转逮捕。

  据了解,熊幼华系被纪检部门通知协助调查他人问题时,主动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罪行,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最终,熊幼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