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警笛 报道:7月8日上午,在公园路人民公园门口,一辆白色富康轿车因违停被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查获。经查,该车连续4年未参加机动车年检,有134次交通违法,没有办理任何保险,还套牌。截至昨日记者发稿,该车司机还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

  当日9时40分许,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巡逻至公园路人民公园门口,发现一辆挂鄂CD1343牌照的白色富康轿车违法停放在路边,上前检查时,发现该车无年检标志、也无任何保险标志。经现场核对车架号,民警发现鄂CD1343并不是该车真实牌照,该车涉嫌套牌。

  在现场无法找到司机的情况下,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来拖车,将该车拖至停车场。后经民警进一步核对,该车真实牌号为鄂C35808,2005年4月入户,登记车主为杨某,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1年4月30日,共有134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共计罚款24150元,记465分。该车交通违法地点都在汉十高速、十漫高速、十堰城区、郧阳区,均为电子警察拍摄,有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以及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标志等。

  截至昨日下午,该车司机仍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车司机除了要处理完以往违法行为外,还将面临使用套牌、未年检和未买保险的处罚,最高可能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和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