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辉叶传辉

  7月15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叶传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