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记者从湖北省纪委获悉,省委第一巡视组已于日前向荆州反馈对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巡视工作情况。反馈报告中指出,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三地主要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不严,寻租敛财成了“红顶”商人,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今年3月9日至6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进行了巡视。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树华说,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三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要求不严,部分领导干部精明于私,热衷于利,寻租敛财成了“红顶”商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方面,有的单位“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摆阔气、讲排场,“人情风”等陈规陋习高烧虽退,余温依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步调不一致;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鲜明,查处不坚决,“举旗不亮剑、亮剑不伤人”,履行“监督责任”能力不强,落实不力,“发声不发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选拔任用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薄弱。
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表示,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都切中要害。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可能在荆州市直机关党委(党组)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我们要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严格督促三县市把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使各项任务和措施限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