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休闲店强行要求特殊服务,强奸未遂不说,还赖着不走。昨日,该男子被夷陵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8月19日,小溪塔某足浴店,一名30多岁男子上门消费,指名要老板娘按摩,见对方是新客,老板娘很热情,随后按其选择的套餐进行背部按摩,其间,男子有些“不规矩”,老板娘巧妙躲避,当其提出“性服务”时,老板娘当即拒绝。没想到,该男子突然扑上来欲行强奸,老板娘呼救反抗,随后店员合力将其控制。老板娘不想声张,于是协商让其赔偿200元作罢。不料,男子不赔钱,还赖在店里一下午,店里生意受影响,随后与人发生争执惊动警方。

  经查,该男子李某,31岁,秭归人,证据显示,李某此次为强奸未遂,不仅如此,李某此前曾7次进入休闲店引发此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