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25383件,审执结433907件,其中,审理重大职务犯罪、大要案数量为历年最多,成为全国办案样板,圆满完成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重大职务犯罪及50多起指定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工作。

  审理大要案历年最多

  “民告官”案件同比上升近八成

  报告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5766件,判处罪犯43918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网络犯罪增多的趋势,加大打击力度,并依法从重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严惩贪污、行贿、受贿、渎职等犯罪,襄阳、宜昌、咸宁、汉江等地圆满完成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重大职务犯罪及50多起指定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工作。

  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商事案98293件,标的额1057.91亿元。针对建筑工程、民间借贷、劳资纠纷,企业破产重组等案件激增的情况,运用司法手段稳妥处理,努力帮助企业化解风险。其中,审理的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组案,化解了60多亿元的债务危机,避免该公司走向破产清算。

  报告还总结,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我省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上升79.76%。全省13个市州及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其中荆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两年保持100%,彰显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

  案多人少等问题突出

  今年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在回顾去年一年工作之时,李静也直面存在问题和困难,新常态、新形势下法院工作职能定位研究不够,工作理念、工作标准、工作方法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还不相适应;有的干警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群众反映不好,个别的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权威;案多人少、人才流失、职业保障等问题在基层仍然比较突出。

  关于今年的工作部署,报告中提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完善院、庭长的权利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好立案登记制、量刑规范化、刑事速裁、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等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