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驾驶租来的宝马车,冒充阔绰港商,专挑独行女,以手机和银行卡在内地无法使用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昨悉,襄州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男子刘某和卢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9日,曹女士正在襄州区钻石大道散步。这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宝马车停在她身边,车内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主动向她打招呼。一名男子自称他们是香港人,来内地投资,因手机和银行卡都不能使用,想借用曹女士的手机和1500元钱救急。

  男子还称,好事不能白做,并递给曹女士一张5万元的支票,以示报答。可是,当曹女士将钱和手机交给两名男子后,宝马车迅速离开。

  之后,曹女士来到银行用支票取款,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支票是假的。直到此时,曹女士才知上当,当即报警。

  随后,襄州警方根据沿线视频监控,锁定作案车辆。今年4月,两人被警方抓获。

  经查,刘某和卢某是安徽蚌埠市五河县的农民。他们驾驶的宝马车,也是租来的。3月6日,他们还用同样的手段在随州骗得市民张女士的一部苹果手机。

  襄州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刘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较大。两人具有坦白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