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9日电 (吴鹏 赵庆)场地、资金、人员、后勤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并召开股东大会商讨事宜,这不是哪个集团公司日常运营情景,而是黄梅一团伙以股份制开设赌场进行非法牟利的情形。4月13日晚,经过近一个月的深查细排,黄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孔垄派出所将正在孔垄镇一仓库内召开“股东大会”分赃的赌博团伙一网打尽,现场抓获该赌博团伙主要成员段某、易某、胡某、梅某等5人,缴获涉赌资金5万余元。

  狡兔三窟 “流动”赌场踪迹难定

  2017年3月下旬,黄梅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孔垄镇有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接到举报后,黄梅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永胜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治安大队迅速投入警力对情况展开侦查,快速打掉这一赌博团伙。随后,黄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摸排工作。

  在摸排过程中,民警发现赌场设在孔垄镇油榨村一农户家中,位置比较偏僻,且赌博活动一般是晚上进行,参赌人员众多。由于夜晚视线不清,加上赌场外围很可能还设有暗哨,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一边暗中进行布控,一边寻找合适机会,但是在布控过程中,该赌场突然“停业”了。

  赌场“人去楼空”,难道是赌博人员对民警的行动有所察觉?考虑到民警摸排的隐秘性及结合以往的办案经验,民警分析警方的行动应该还没有被察觉。所谓“狡兔三窟”,该赌场很有可能只是更换了位置,同时也说明了赌博人员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为摸清赌场更换后的位置,在保证隐秘性的同时,民警进一步加大对周边各村的摸排力度,同时广泛发动蔡山、孔垄、分路等乡镇的村民密切关注近期出入频繁的陌生车辆和人员。通过广泛地收集线索,民警掌握了赌场的具体位置,但是赌博人员却十分狡诈,不出几天就又换了一个地方,“流动”赌场位置不固定,民警一时也无法采取有效行动。

  各个击破 开会分赃现场被端

  正面难以突破,民警只能转换侦办思路,为摸清赌场内部情况,民警试图装扮成赌徒进入赌场内部,但是该赌场参赌人员全部是由开赌前组织者临时邀约并告知地点,而民警这样的“赌徒”只能是被拒之门外。

  此时,黄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胡晓斌迅速组织办案民警召开会议,结合现有线索对案情进行了详尽的讨论分析,最终确定一方面组织附近村民进入赌场内部,一方面从参赌人员身上着手,从而逐步掌握赌场组织者的身份信息。确定侦办方向后,办案民警立即安排村民进入赌场内部,另一方面加大了对参赌人员的布控,并先后将殷某、陈某等参赌人员成功抓获归案。

  结合村民反馈的情况以及参赌人员交代的事实,民警了解到该赌场是由段某、胡某、梅某、汤某等人合伙开设的,长期在孔垄、蔡山、分路一带活动。而段某在2016年因开设赌场被孔垄派出所网上追逃。掌握这些线索后,民警立即将侦查重点对准了段某、易某等人。

  4月13日晚,在获取段某、易某等人在孔垄镇一仓库内集中的信息后,黄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巡特警大队、孔垄派出所立即展开行动,将正在分赃的段某、易某等5人当场抓获。到案后,段某等人对自己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分工明确 股份制合伙设赌牟利

  据段某等人交代,2017年3月下旬以来,段某、易某、胡某、梅某、汤某等人合伙,由段某负责赌场秩序及管理,易某负责联系场地和账目,其他人负责邀约参赌人员,先后在蔡山、孔垄、分路等地开设赌场,以“押宝”(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该团伙会在开赌前集中开会,临时确定赌博地点,并电话告知参赌人员,而且选定的场所不会长期使用,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赌博过程中,段某等人除了自己参赌外,还采取抽头分红、放码等方式牟利,赌博的非法所得,又集中开会按照入股比例进行分赃,短短二十多天,段某等人就非法获利四十余万元。

  目前,段某、易某等人已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