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考生们都在期待分数公布的那一天。近日,湖北省招办公布了2017年湖北省符合优录加分条件考生公示名单。名单显示,2017年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一共有19591人,比2016年公示的多138人,符合条件的考生主要分布在恩施州、宜昌市、武汉市等15个市州,其中:

  恩施州(17030人)

  黄冈市(8人)

  黄石市(9人)

  荆门市(20人)

  荆州市(15人)

  潜江市(4人)

  十堰市(8人)

  鄂州市(3人)

  天门市(2人)

  武汉市(91人)

  仙桃市(3人)

  咸宁市(3人)

  襄阳市(26人)

  孝感市(13人)

  宜昌市(2356人)

  2017年湖北省符合优录加分条件考生公示名单

  根据《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湖北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所以,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也主要集中在恩施州和宜昌市。

  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的情形也有三种: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烈士子女。

  长江云统计,2017年湖北省符合增加20分投档条件的考生仅有3人。

  与去年不同的是,湖北今年取消了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自2009年实施的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湖北一项地方性计生奖励政策,也曾是湖北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湖北省招办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过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圆了大学梦。2016年高考,湖北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今年则彻底取消。

  湖北省招办还发布了2017年湖北省符合优录不加分条件考生名单,共1826人。优录不加分是指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优录不加分政策增加了“志愿者可享优录”一条,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今年湖北省符合该条件的仅有丹江口市第一中学的一名考生。

  记者 | 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