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吴清带队去马来西亚考察期间,常福新城管委会与投资方共同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之后,双方又正式签订了开发建设协议,吴清因而与投资方、武汉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周某认识并熟悉起来。常福新城项目正式启动后,对于辖区这个大项目的推进、各项手续的审批,吴清均不遗余力地给予支持,与周某更是接触频繁。

  2005年,吴清调离蔡甸,担任市工商局长后,仍与周某保持着来往。出于对吴清的感谢,同时也为了维持与他的良好关系,2005年底至2012年底,每年春节前,周某都会以请吃饭的名义,在饭后的牌局上送给吴清红包,共计4万元。在工商局长任上,吴清还因帮助相识10年的朋友胡某的科技公司承接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项目,多次收受胡某的贿赂款共计4万元。

  2012年,吴清调任武汉市发改委主任。2013年3月,其在蔡甸的老相识、某集团公司老总何某找到他,称自己的公司计划在蔡甸投资一个文化城项目,投资额约10亿元,希望能被列入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听了介绍后,吴清感觉不错,当场表示将大力支持。项目上报到武汉市发改委后,经吴清审查,被顺利列入当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但因用地审批等原因,项目未能正式启动。

  2014年6月,吴清带队到欧洲考察文化产业时,邀请何某随行。在威尼斯的一家酒店,何某饭后来到吴清的房间,塞给他一个装有5000欧元的白色信封,吴清收下了。2015年3月,何某的公司再次向武汉市发改委申报文化城项目,吴清再次签发文件,同意将该项目纳入本年度市级重大建设项目。

  “毁”自己,“祸起”拿人钱财替人牟利

  具有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吴清,毕业后即被分配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成为智囊团成员之一。1994年,他被武汉市作为优秀人才引进,先后在武汉市体改委、市计委、市审计局、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工作,是政府重点培养的干部。在武汉工作期间,他也为武汉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少贡献,据了解,大型国企武锅的改制上市、武汉轨道交通的起步和项目的落地等不少重要的经济决策和规划中,他都发挥了主导作用。

  “作为一个高学历人才,能力强、有前途的干部,实在是可惜。”谈及吴清的落马,办案人员无不感到惋惜。兴许正是因为这些成绩、经历和学识,气质和谈吐上,吴清给办案人员留下了“清高”的印象。

  “自我意识很强,认为自己功大于过,对于被查,有些心理不平衡。”办案人员说。而吴清从一个有前途的干部滑落犯罪之路,在反贪干警看来,疏于对法律的学习、随波逐流的心态,以及对亲情、人情的错误理解是主要原因,“认为自己当官,有那个权力和能力,对于条件不好的亲戚,能帮就帮一帮,没什么大不了,对于朋友、老乡的请托,也不好推辞”。

  在检察干警的释法和教育下,吴清才逐渐认识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拿人钱财替人牟利”的做法,已经侵害到了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触犯了刑律。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检察日报反贪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