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特约记者吴畏 通讯员王兴华) 巴东县建材商李某因不支付农民工工资60多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书面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不予支付并逃匿。9月21日,李某被巴东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2012年2月20日,李某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成立湖北利缘建材有限公司并开工生产建材。至2015年底,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停产。期间,秦某权等30多名农民工与李某签订用工合同并在该公司务工。但在上工期间,有20多名工人未领到或全额领到工资,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共计60多万元。

  2015年11月,李某通过变更公司法人为其妻子的手段,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6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材料款和私人借款,但未支付工人工资。同年12月,李某为逃避工人讨要劳动报酬,逃往四川达州、巴中等地。

  2016年1月27日,巴东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向李某的妻子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仍不予支付工人工资。

  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底,10多名被欠薪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为讨要工资集体上访造成了恶劣影响。2017年9月4日,警方通过网上追逃,在四川省巴中市将李某抓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李某欠薪后曾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属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其后又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决定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