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透支信用卡后外逃被抓,法庭上痛哭求轻判:我还有个三岁的伢

  楚天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张亚庆)女子李某某透支信用卡高消费18.8万余元,拒接银行催收电话并外逃。今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近日,李某某在宜昌市猇亭区法院受审竟失声痛哭求轻判:“我还有个三岁的伢……”。旁听者感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某在多家银行申办了信用卡,并透支用来买车、个人消费和套现“养卡”。在扭曲的消费观驱使下,李某某的花费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信用卡出现大额逾期,被银行多次上门催收。

  2017年8月,李某某将银行催收电话设为拒绝接听模式并逃往外地。银行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民警在火车站将其抓获。截止案发时,李某某共透支银行本金18.8万余元无法归还。

  近日,宜昌市猇亭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法庭上,李某某悔恨不已,失声痛哭,表示将想尽一切办法还清银行欠款。李某某称,家中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3岁的女儿,恳请法庭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减少因她个人犯罪而给家庭带来的伤害。面对李某某的忏悔,旁听人员无不唏嘘感叹。

  今天,据办案法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现实中很多人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识较为模糊,认为信用卡透支逾期只是欠了银行的钱,不是“诈骗”,谈不上犯罪。殊不知,像李某某这样肆意挥霍透支,经银行多次催缴后仍无法按期归还的,就可能面临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