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托人找关系花了15万元茶水费买房,房没买到钱也难要回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因为刚需急着购房,56岁的普女士四处托中介人员找关系。如今令她烦忧的是,房子没有买到,交出去的15万元茶水费,如今也难要回。

  普女士说,她原来是在湖北应城上班,目前已退休,户口挂靠在洪山区狮子山街的女儿家,老公是应城人,目前夫妻俩在武汉没有住房,急需购买一套房屋自住,属于刚需。因此从去年8月份开始,四处打探购房,也交给很多资料,一直未能购买到中意的新房。听朋友们说,现在购房需要找关系,尽管政府明文规定禁止交茶水费,但她为了能够买到房,心理上也接受了茶水费。

  今年3月,普女士曾向房屋中介人员徐某交了15万元的茶水费,可惜购房未能成功,徐某退还了15万元。4月2日,普女士又向另一家房屋中介人员宋某交纳了13万元的中介费,想购买武汉一楼盘的房子,可惜直到5月底清盘,也未能获得购房资格。6月2日,宋某分文不少,退还了普女士13万元。

  第二次的购房过程中,普女士通过宋某认识了自称楼盘销售顾问的孟某,双方加了微信。6月7日,普女士突然接到了孟某的电话称,有22楼102平方米一套的房源,别人都是收25万元的茶水费,如果普女士想要,他只收15万元。

  6月9日,急于购房的普女士,通过手机银行,给孟某转账15万元。孟某写下一张收条:今收到普女士购房款人民币150000拾伍万元整,如没有购买,如数退还。收款人:孟某。下有落款时间,还附有身份证号码。孟某承诺两天内签约,但到了6月11日,眼看着房子卖完了,普女士也未能等来签约。

  “我找孟某要求退还15万元,他每次都是答应马上想办法退钱,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就是不见他行动。”普女士说,前两天,孟某干脆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了。她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调查后回复,孟某根本不是该楼盘的销售顾问。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宋某,他称,普女士确实给了13万元托他帮忙购房,但没有成功,他已经如数退还。不知道普女士又给孟某15万元,这事和他没关系。

  记者又联系上孟某。他称,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楼盘的销售顾问,他是受朋友之托才帮普女士购房,不存在收取茶水费的事。

  “那收条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问道。孟某又称:“后来改成了私人借款15万元。”他马上联系普女士,商量还款事宜。

  对此,普女士反驳,孟某满嘴跑火车,根本没有借款的事。目前,她已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