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上半年20名厅局级干部被留置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处分11330人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紧盯“关键少数”,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了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其中,今年1月至6月,共查处“一把手”案件735件。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我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17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103件,初核 22885件次,立案14032件,处分 11330人,同比分别上升25.2%、14.4%、26.7%、10.0%、17.9%。

  今年1月至6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把手”案件735件。省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14起案件中,有9个为“一把手”案件,先后对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晨,松滋市市委书记李恒,黄冈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治怀,襄阳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曾进生,蔡甸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彭巧娣,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宗孝等立案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

  我省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1-6月,查处涉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域案件361件,查处涉及国土资源领域案件193件,查处涉及司法系统领域案件98件,涉及能源领域案件18件,涉及金融领域案件11件。省纪委监委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红云,湖北宜化集团董事长蒋远华等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

  我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依法行使留置等法定权限。截至6月30日,全省累计依法留置31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干部70人、其他人员181人;省监委留置14人,市州监委留置86人,县级监委留置216人。

  我省用严格监督淬炼过硬队伍,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1-6月,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16件,处分86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