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4日(记者佘惠)国庆前夕,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恩施州巴东县东瀼口镇卫计办主任许雄才违规操办母亲丧事,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2月22日,许雄才以其弟弟名义操办母亲葬礼,借用东瀼口镇大坪村村委会和大坪村小学教室摆酒席70多桌,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9900元。许雄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瀼口镇党委书记王发堂、纪委书记王宇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未制止许雄才占用公物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大坪村支部书记胡德金违规出借村委会办公场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大坪村小学原校长、退休教师谭文甦违规出借教室,受到工作约谈处理。
适逢中秋、国庆,许多人把“大事”放到“双节”期间来办,这样亲朋好友都有时间。红白喜事,礼金应该收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廉洁纪律,“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喜事绝不能这么办——耍小聪明,举办婚宴不按规定事前申报。为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少地方出台了事前申报制度,要求如实申报操办事项和规模,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却不能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故意欺瞒组织。针对不少地方持续加大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查处力度,少数党员干部想出了化整为零、错峰操办、异地操办的“歪主意”,妄图逃避监督。家有喜事,不少亲朋好友会选择赠送红包以示祝贺,但党员干部要切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工作人员礼金就是违纪。除此之外,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借操办寿宴、“百日宴”、“升学宴”甚至以摆“无事酒”的方式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工作人员礼金。
执纪人员提醒,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婚丧喜庆不是简单的“私事”,一方面要带头提倡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另一方面要切实管住手,绝不收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红包或贺礼。节日期间,身心可以放松,纪律不能“放假”,切莫借操办喜事之机敛财,导致最终受到处分,让喜事变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