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当做野菜的罂粟苗被当做野菜的罂粟苗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7日电  (宋建彬 王艳)十堰一56岁女子在地摊上买了几个罂粟壳做偏方用,回家后她将罂粟壳里的种子倒了出来,撒在了自家菜园子的周围,准备在春季当做青菜食用。26日,十堰茅箭区公安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五访”工作时,发现其正将罂粟苗当野菜在街头售卖,当场收缴了125株罂粟苗。

  当天上午,茅箭分局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张乐在六堰某农贸市场内走访时发现,有一名女子正在售卖毒品原植物罂粟苗,经过实地查检,一共有125株。

  经调查,该女子系56岁的张湾区刘家村村民李某,她对自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苗并进行非法售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李某最开始种植罂粟仅是为了自己的头痛病做偏方用,后来发现撒下的种子长出了很多幼苗,她便摘来自己食用,最后索性将罂粟苗带到菜市场充当“野菜”进行售卖。经民警实地走访,李某位于张湾区刘家村村头的菜地周围还有168株罂粟苗,全部被民警依法铲除。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当场收缴的125株和铲除的168株罂粟苗进行了销毁,李某被批评教育后也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茅箭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继军介绍,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根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