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路由器一个Goip设备,一条网线一条电话线,简单组装后就能将“境外来电”摇身一变为“本地来电”?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刑侦大队从一条“两卡线索”入手,顺藤摸瓜、深挖扩线,利用“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工作机制,一举抓获10名涉诈犯罪嫌疑人,打掉一个庞大的电诈犯罪集团。现场查扣Goip设备6套,作案手机12部,涉案电话卡11张。

  铤而走险

  5月8日,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接到十堰市公安局下发的一条“两卡线索”,王某名下手机号段为193的电话卡涉嫌武汉市一起电诈案件,并于当日13时许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据王某交代,4月下旬,吴某给他推荐了一个挣钱快的工作,只要帮忙收电话卡或者用他自己名下的电话卡出租,每张卡在他们的机器上运转一小时就可以得到100元报酬。

  吴某还特意嘱咐王某尽量别用自己名下的电话卡,王某就明白他们是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他还是铤而走险。在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抓获涉诈嫌疑人

  顺藤摸瓜

  民警根据嫌疑人王某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在庞大的资金流和通话记录中,民警锁定了王某的上线吴某。

  刑侦大队利用“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迅速将嫌疑人吴某抓获,吴某到案后供述其收购银行卡是为了卖钱还赌债。

  民警调查发现,今年4月,吴某在一次网络赌博中输光全部家当,为了翻本,他疯狂在网上借贷,走投无路的时候,想起来一个叫“小豪”的牌友就是利用手机卡从事电信诈骗的。吴某联系上“小豪”,“小豪”主动邀请吴某帮助他收电话卡并承诺每张卡在他们的设备上每运行一小时就给吴某300元的报酬

  吴某在几番心理挣扎后,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深挖扩线

  民警根据吴某交代其上家“小豪”的信息,经研判分析、深挖扩线,一个隐藏在本地通过架设Goip设备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帮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民警多方走访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豪(网名:小豪)长期在十堰城区发展电话卡农,并通过卡农物色在校生办理电话卡,后朱某豪利用高价收购电话卡在五堰某出租屋内架设简易版Goip设备通过“飞机”“蝙蝠”等涉诈APP联系境外电诈团伙帮助其拨打涉诈引流电话

  ▲民警现场查获的涉诈手机

  经调查,嫌疑人朱某初中辍学,接触网络赌博后欠下不少赌债。于是他就在网上找各种挣钱的方法,今年1月中旬,他看到一个QQ群里说只要准备两台手机用一根转接线连接,在手机里下载两个软件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再办理几张实名制的电话卡,用这个转接设备帮境外团伙拨打电话,就能每张卡每小时获得300元报酬。朱某非常心动,便伙同朋友曾某、高某作案。

  连根拔起

  他们三人分工明确,朱某负责联系境外的上家,曾某和高某轮流照看设备,三人都办理了几张电话卡用于拨打引流电话。

  后来朱某又找来刘某、杨某航等人帮他在各大高校以每张300-500元的价格直接买断电话卡,将卡安装进Goip设备后建立通信讯号,后以每张卡60-100美元/时不等的价格转卖给境外诈骗分子。

  5月10日23时许,在查清整个犯罪团伙脉络后,茅箭警方多警种联合作战,一举抓获朱某豪、曾某、高某、刘某、杨某航等八名犯罪嫌疑人,至此一个盘踞在十堰城区架设Goip设备拨打涉诈引流电话的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经民警初查,该团伙共获利10万余元。

  目前,朱某、曾某和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茅箭公安刑事拘留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湖北公安提醒:

  如广大群众发现有关犯罪线索,请主动、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欢迎通过湖北公安“厅(局)长信箱”微信小程序反映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

  素材综合:平安茅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