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黔西南州兴仁县第二中学校长徐美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徐美红任兴仁县第二中学校长期间,兴仁县第二中学以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3.5275万元。2016年3月7日,兴仁县纪委给予徐美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2.毕节市纳雍县左鸠戛乡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左鸠戛乡以招商引资为由,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新疆等地考察旅游七天,共花费公款7.162万元。2016年3月,左鸠戛乡党委书记王鹏因涉嫌其他违纪问题,另案处理;纪委书记龙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人大主席蒙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黔南州都匀市平浪镇凯口卫生院工作人员周孝钦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7日至1月13日,凯口卫生院新进工作人员周孝钦在都匀市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三次公车私用。2016年3月24日,都匀市卫计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凯口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莫跃东进行诫勉谈话。
4.遵义市余庆县构皮滩镇齐坡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齐坡村组织村干部一行7人到广西田阳县蔬菜种植基地考察学习。途中,村委会主任安兴才擅自变更考察学习路线,绕道到广西百色纪念馆和凭祥市友谊关参观旅游,绕行费用共计2539元。2016年2月,安兴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4日,市供水总公司水务稽查部工作员张明私自将水务稽查部车辆借给供水总公司工作员张海春,张海春驾驶单位公车扫墓。2016年4月,张明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张海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费用。(贵州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自治区农牧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白松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8日晚,白松驾驶区农牧厅所属公车,前往拉萨某酒店参加私人宴请。2016年4月,白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山南地区桑日县白堆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强,桑日县白堆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次仁顿珠,桑日县公安局白堆乡派出所副所长张洪敏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8月22日,张洪敏以派出所干警旺某岗位调整为由,提议欢送旺某。经刘强和次仁顿珠同意,白堆乡派出所全体干警和乡政府在岗干部(除带班和值班人员外)共13人,乘坐乡政府两辆公车和派出所一辆警车到白堆乡某餐馆为旺某举行欢送宴,所产生费用1000余元从公款中报销。2016年3月,刘强、次仁顿珠、张洪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三人共同退赔违纪资金及公车私用所产生的油料费。(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杨凌示范区杨陵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款旅游问题。该中心借组织党员主题活动日之机,绕道香山、玉华宫景区公款旅游。2016年4月,杨陵区纪委给予该校党支部副书记何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长尹彦军党内警告处分。
2.榆林市吴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霍春武违规为儿子办婚宴问题。2016年3月,霍春武分两次在吴堡县某饭店为其子办理婚礼,设宴共计24桌,并违规收受礼金。2016年4月,吴堡县纪委给予霍春武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
3.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该院以休假不足为由,发放加班费12.841万元;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该院以兼职为由给院委会成员发放补助2.53万元。2016年3月,汉滨区纪委给予院长冯伟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酒泉市环保局原副局长王治林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王治林事先报告女儿结婚事宜,并作出“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的承诺。但随后以请柬、口头等方式邀请本单位职工24人参加女儿婚礼。婚礼当天接受环保局46名干部职工礼金1.2万元。王治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2.白银市白银区少儿图书馆馆长马玲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9月,马玲到大连出差期间,因私改变行程前往深圳,后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2040元。马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予以收缴。
3.平凉市庄浪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局长徐志鹏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徐志鹏在担任庄浪县农机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虚列、套取项目资金49.9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农机局赊欠的餐饮、烟酒等费用。庄浪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违规发放工作补贴总计5万元;违规处置单位原有大众宝来轿车一辆,并在未办理车辆统购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购置一辆排量2.0本田越野车。徐志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4.甘南州碌曲县西仓乡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月10日,西仓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公共卫生健康档案、计划免疫等下村补贴1.08万元。院长西道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临夏州临夏县井沟乡大塬顶村村委会主任马尕由收受礼金问题。马尕由帮助大塬顶村蒲沟社群众马某某办理其孙子准生证和入户手续时,收受马某某现金2000元。马尕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