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调查显示,试卷来自印刷点一名内部人员。

  罗某某许诺考后给予百万元现金报酬,买通了这名内部人员。2015年12月,试卷印好后,这名人员用相机偷拍了试卷,将相机TF卡绑在类似弹弓的弹射器上,从窗户弹到印刷点外。等候在外的罗某某收到后,将试卷照片交给了李某某。

  李某某等随后赴河南洛阳,请某高校老师刘某某组织人员解题。为逃避查处,试题做完后,他们掺入30%左右非考试题目,形成最终对外宣传的“押题”版本。

  随后,在河南郑州,李某某等人以培训机构的名义,通过网络发布消息,以及张贴招生广告,按照政治、英语、数学等三门考试科目单科5888元、两科10800元、三科16800元的价格,举办培训班招录参考人员,但只招到20多人。

  这伙人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盯上了考点、考生众多的武汉,随即与武汉的相关培训机构取得联系,以“包过班”名义招录到数百名学员。

  试题与答案旋即在一些培训机构负责人之间流传,很快泄露给了王某、梁某某等人。他们以高价销售给了更多考生。也有作弊团伙在考前临时获得答案,在考试中通过无线电作弊的形式,向部分考生发送答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间,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三级警方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常驻武汉,成功抓获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22人,采取强制措施13人。查获一批参与研究生考试作弊考生,涉及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至此,这起组织结构庞大、关系错综复杂的考试作弊大案彻底告破。

  多个培训机构暗箱勾结“资源”共享

  上午9时许,13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带入法庭。这些嫌疑人中,5人系教育培训等相关机构负责人或员工。两人系高校教师,两人系在校大学生。1人系替考人员,1人系被替考者。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组织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代替他人和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行为纳入刑罚范畴。

  庭审现场,这一团伙分别被检察机关以上述三项罪名起诉。

  检方的起诉显示,团伙核心人员王某、梁某某均开办有教育培训机构。他们之间,不仅存在考生资源转让合作,还在考前与考试期间相互流传试题答案。

  所谓考生资源转让,即考前,王某将以“保过班”名义、每人收取数万元费用招到的武汉某高校考点考生、十堰某考点考生共十余人,以每人6500员价格,转让给梁某某,安排考试作弊活动。

  2015年12月25日,开考前一晚,梁某某通过网络获取了英语及综合类试题答案,次日凌晨3时,梁某某又收到了王某发送的综合类试题答案,后王某又通过电话给梁某某念了英语试题答案。

  12月26日3时许,梁某某安排人将王某招收的十余名考生聚集在某酒店,发给考生现场背诵。有考生连夜制作了小抄,这些考生在当天参考过程中被当场发现作弊。

  高校教师、在校大学生涉足黑色利益链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13名嫌疑人中,12人系大学文化。年龄最大的38岁,最小的20岁。其中,詹某、陈某,分别是汉口一所高校与汉阳一所高校的教师。二人分别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庭审现场,王某称,詹某是其“幕后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