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中国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不合格品质证书后,日方也似乎感到了事情不妙,迅速组成了庞大阵容的谈判小组,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总部代表植田浩幸及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川岛诚一郎、住友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技术负责人大西一志及上海办事处的渡边太郎等有关专家人员赶到宜昌,就这一问题进行直接会谈交涉。

  6月22日上午,中日双方第一次短兵相接地坐在了一起,就钢板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始谈判。中国检验检疫部门作为谈判的第三方,首先向日方通报了检验结果,并就整个检验过程作了全面详细的介绍。

  然而,日方对此不屑一顾,时不时打断中国检验检疫人员的发言,咄咄逼人地再三质问。一会说中方抽样不规范,一会说中国实验室条件太简陋,一会又说检测标准是不是不科学……凡此种种,归结一点对这一结果表示怀疑,不能接受。还一再反复强调,他们的钢板是按合同要求规规矩矩组织生产的。

  面对日方的无理狡辩,我检验检疫人员也毫不示弱,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地一一予以回应和驳斥……

  谈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你来我往,频频过招。末了,日方看使出浑身解数也压不住中国人,不得不向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复验要求,并由三峡办一起与日方三井和住友两株式会社,在工地现场进行共同抽样。这一次又从全部炉号中抽取12块钢板(包括前面所抽取的10块),再从其上截取尺寸为300×85mm的样坯。日方同时还把2号和9号钢板的试样,带回日本本土进行检验。

  根据日方要求,有关方面着手对出具证书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依据商检法实施条例中所规定的复验程序,宜昌局在省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特意聘请省局化矿处处长刘中南为专家组组长、高级工程师刘定发和钢材科科长邓富强为专家组成员的复验专家小组,具体承担这批钢板的复验和证书的复核工作。专家们慎重筛选决定,把所取样坯送往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委员会认定的武钢集团质检中心CCIBLAC实验室进行检测。

  正当专家小组在武汉准备展开工作之机,不料“留守”的日方代表川岛诚一郎、渡边太郎二人按总部的“旨意”,向专家小组提出了一个个非份要求:首先一定要由他们在武汉选实验室,遭到中方拒绝后,又提出希望参加实验全过程,从样坯加工和试样检测都能够在场。

  对日方这一“鬼把戏”,几位专家心知肚明,复验室能受日方左右?这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更是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尊严和主权的体现。刘中南处长义正词严地指出:“我们的复验,是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法律依法进行的,本着科学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会偏听偏信哪一方,也不会受任何一方的影响和支配。既然你们委托我们复验,我们有权利按规定选定实验室,并对结果负责。你们的这些要求,在国际贸易中无论哪国的公正鉴定机构也不会接受和答应的。”

  一席话,说得日方代表尴尬至极,再不提其它“想法”了。……

  7月4日,专家小组出具的复验报告,正式传真到宜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其委托,根据国家局《进口商品复验办法》的规定,对三峡办出具的编号为420004100002808品质不合格证书,按照TGT-TGP/EM200001JP合同规定,我们对检验该批进口钢板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及检验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整个检验符合合同要求。三峡办与日方共同抽取的12块复验样品,专家组依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制定了检验方案,并决定此次实验在武钢CCIBLAC实验室进行。专家组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了监督,实验程序符合标准规定,检测结果见CCIBLAC实验室报告。根据报告,专家组认为编号为420004100002808品质不合格证书的检验结果是正确的。”

  四

  向日方作最后摊牌的关键时刻到了!

  7月12日,中日双方再次会聚三峡坝区进行第二次谈判。这一回,日方派出了以高级专家、住友金属本部厚板部主任永吉明彦为代表的5人谈判小组。

  中方首先向日方宣布复验结果,并紧紧围绕着钢板为什么会出现质量问题,日方厂检合格怎么解释,日方对三峡工程这一项目工期延误应负的责任,如何尽快向中方作出应有的赔偿并保证今后供货质量等关键问题,向日方展开了质询。

  这一次,日方与上一回仿佛判若两人,不仅对中方友好客气,还表现出异乎寻常的恭敬。最后十分认真地表示:“完全信服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的复验报告!”又承认因其采用了尚不成熟的“新”的生产工艺,致使钢板质量出现偏差。就此进一步做了一连串的“解释”。

  后来,中方得知中国检验检疫的复验结果,与日方带回国内的样品检测结果是十分一致的。

  日方代表永吉明彦在会后不得不站起来,对中国检验检疫在这批钢板检验中所做的一切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因其钢板质量问题所给三峡工程建设带来的影响给予深刻道歉;对已检出的不合格炉号钢板答应全部退换;对剩余2个炉号暂未发现质量问题的14块钢板,愿意协助中方实施逐张检验,如不合格也一并退货。今后供货中,一定保证钢板质量。由此,给中方造成的损失,日方“将尽快派人前来进一步洽谈,并积极进行作出赔偿”。

  谈判结束后,检验检疫人员又按照谈判结果,应中日双方的申请,对另外两个炉号的钢板,进行了逐张取样检测,其结果仍达不到双方约定的合格比率要求。至此,日本住友金属发来的首批60块钢板,被整批判为不合格品,作全部退回处理。

  三峡工程业主各方对中国检验检疫人员,在这次历经2个半月的引水钢管进口钢板检验、出证和谈判中,所表现出的严谨求实、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敢于同发达国家进行技术较量、斗智斗勇的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评介。对他们尽职尽责、严格把关,为保证三峡工程顺利建设和千秋大业质量所做的大量工作也进行了充分的肯定。

  谈及此事,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厂坝部副主任沈善良赞不绝口:“太感谢中国检验检疫的同志们了!多亏了他们把‘关’把的严,及时发现了钢板质量问题。要不,引水管用上了这些钢板,就可能出现重大的事故!”

  那么,可能出现的事故程度究竟如何呢?

  接着,这位教授级高工向记者形象地描述道:

  水轮发电机组引水钢管设计上要求是永久性使用不修复,所以对钢板的质量要求也相当高。由于水是从110多米高的闸口通过引水钢管排山倒海般喷涌而下,流量达每秒1020立方米,形成雷霆万钧般的强大的惯性,冲力有数十万吨。这就要求引水钢管管壁的抗压能力至少为1.75兆帕的极值,经受的冲击功要求达到大于40焦耳,才能保证引水管道不致于破裂。否则,像这样的冲击韧性严重不合格的钢板用上了,别说引水管不可能保证几百年上千年不出问题,即便要求试运行就有可能发生钢管爆裂的重大事故。如果真这样,那事故将是灾难性的不可估量的。因为钢管破裂犹如管涌,浇筑在管道上面的三、两米厚的混凝土,何以抵挡这万钧之力呢?再说要关掉大坝内引水钢管进水口的巨型闸门,至少需要3.5分钟。也就在这顷刻间,左岸整个电站厂房及14台机组,将会化为一片汪洋,机毁人亡直接损失得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之巨。若重新进行修复,至少需要一年。这期间,首先要扒出钢管、拆掉厂房和发电机组,加上维修重建要比原始初建要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会波及到国家和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由于中国检验检疫部门把住了“关”,排除了发生天大的灾难性事故的可能性。他们为三峡工程建设立了大功,也维护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也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来源:《大地》(2000年第二十期) 作者:黄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