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内陆自贸区获专家审议通过 瞄准内贸流通体制改革

  拥有“九省通衢”美誉的武汉正在申请国内首个内陆自贸区,如果武汉的申请能够获得国务院批复,那么类似温州盐商状告盐务局“垄断”的内贸市场流通类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最新的消息是,武汉内陆自贸区总体方案研究日前已经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下称商务部研究院)经专家审议获得通过。

  虽然武汉的努力还处于通过专家审议阶段,但是这也让这个中国中部内陆城市看到了更多希望。当然,武汉内陆自贸区是否能最终正式获批,还需要国务院一锤定音。

  参与培训和设计建议武汉内陆自贸区总体方案的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对界面新闻说,武汉内陆自贸区要试验的重点和沿海四大自贸区不一样,不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而在内陆流通体制改革、打破阻碍建成国内统一市场多年的内贸痼疾。

  内外有别

  沿海四大自贸区承担的是中国建立和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改革的任务,对外主动参与全球治理、与国际规则相接轨,对内则以扩大开放来倒逼和深化改革。

  包括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内的四个自由贸易园区,英文称作Free Trade Zone,简称FTZ。而广义上的自贸区则指多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就贸易开放、取消关税壁垒、降低关税而达成的互惠互利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政策,英文为Free Trade Area,简称FTA,例如中韩自贸区和中澳自贸区。前者四大自贸园区属于狭义上的自贸区。

  沿海四大自贸区以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投资制度改革为主要标志,自贸区内暂停三年国内对外商投资通行的外资“三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取而代之以负面清单为标志的投资管理制度,负面清单等于是四大自贸区内的“投资法”。

  总体来说,上海自贸区承担着综合改革的任务,天津自贸区的定位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区的设立有对台考量、偏重台海贸易,广东自贸区立足粤港澳,沿海四大自贸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四地均是对外贸易大户。

  而武汉内陆自贸区想要试验的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这个方案在2014年已经成型。

  “这与沿海的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大自贸区试验内容有所不同。”陈波说,武汉不大可能比照沿海四大自贸区共用一个负面清单。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在今年4月20日表态称,将集中力量在四大自贸区内进行改革探索。2013年10月起开展的自贸区试点工作,法律授权期为三年。官方此番表态意味着三年内暂无其他新FTZ型自贸区。

  此外,武汉在2014年对外贸易总额为264.29亿美元,这个数字是同时期天津市1339.1亿美元的19.74%,是外贸第一大省广东10767.3亿美元的2.45%,体量没有大到需要建立FTZ型自贸区的地步。

  陈波于2014年建议武汉市自贸区小组官员,申请的改革园地不要叫“自贸区”,因为不好申请,如果一定要加上“自贸区”,最好加上“内陆”两个字,以突出武汉的不同特点,否则跟沿海去竞争新的自贸区,一点希望都没有。

  因为即使不是广东、福建和天津,浙江的一些城市、山东青岛、辽宁大连,无论是从政治地位还是对外经济基础方面,都比武汉有优势。

  “突出自己的特色,做内陆自贸区,做内贸流通和区域经济合作这些试验,可能是个很好的突破口。” 陈波说,“中国非常需要设立一个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验区。”

  武汉要啃“硬骨头”

  从某种程度来说,进行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的试验,比对外开放难度还要大。

  中国作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再向实物贸易发展的空间不大,外贸壁垒已削除得差不多了,但内贸流通体制一直是多年未破的顽疾,内贸壁垒甚至比20年前的外贸壁垒还高。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于2014年称,相比于外贸、外经贸领域,内贸的法律法规很少,商务部今年的《商品流通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一法三条例”已列入到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

  中国是唯一一个贸易市场有外贸和内贸之分的国家,这种内外贸之分,不是靠市场来划分,而是依据行政管理来划分。

  相较外贸有统一的商务部门主管,以糖烟酒盐为代表的内贸市场却有13个部委多头管理,并且地方割据严重。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中国WTO[微博]研究会常务理事张松涛在2010年1月的一次贸易会议上提出,要打破内外贸藩篱。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大量原来面向国际市场的出口生产能力闲置,带来了工人下岗失业等诸多问题。

  “这是内外贸隔离的结果。”张松涛说。

  他提出,启动内外贸流通体制改革可以破解内外贸之间的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