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有认罪立功情节,法院判处其缓刑

  因案情重大,湖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指定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此案,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又指定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

  今年4月16日上午,铁山区人民法院对舒某涉嫌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这一新型案件在黄石属首例。为起到教育青少年的作用,该院邀请了30余名黄石五中学生和部分人民监督员到庭旁听。

  5月20日下午,铁山区人民法院将审判席搬到黄石五中,在校园内对舒某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舒某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违法所得达17.11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鉴于舒某有坦白和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非常感谢法院对我的宽大处理,我一定珍惜这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也真诚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不要做网络犯罪的事情。”舒某当庭忏悔,说这番话时,他几次哽噎。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透露,一审宣判后,舒某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供述:网吧买身份证注册黑客公司

  落网后,舒某供述,他是黑客网站的站长,管理员有三至五名,版主有十几个。为运营自己的黑客网站,他专门注册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

  昨日,记者上网发现,舒某注册的第一个黑客网站已被列为危险网站,不过还是能打开浏览,网站上赫然挂着上述网络科技公司的营业执照彩色照片,法人为张某,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登记机关为武汉市工商局江岸分局。在该网站上,充斥着交流黑客知识、购买黑客软件等信息。

  经证实,张某实际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只因曾丢失身份证,被舒某从网吧买到,身份信息被冒用,而成了该公司的“法人”。

  在举报者提供的一个QQ号上,QQ签名赫然写着“上帝给我一双黑眼,我却用来寻找光明”,楚天时报记者进入该QQ空间,发现空间说说提供的网站链接正好指向舒某注册的第一个黑客网站。不过,舒某注册的第二个黑客网站已经无法打开。

  遗憾:为给亲人治病,他误入歧途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舒某户籍所在地的五舒村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舒某家庭困难,且家人患有严重疾病,并称舒某表现一贯较好。舒某的母校则证实,舒某读书时脑瓜灵活,但品行端正。

  舒某在受审时曾辩解称,他对黑客攻击软件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即租户不允许攻击政府和正规的商业性网站,不允许发动超过8个线程的攻击等。

  舒某家人出具的病历材料显示,舒某的父亲患有乙肝、椎间盘突出和血吸虫病等,其女儿则患有自闭症。舒某妻子目前无业。

  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舒某未接受过正规的计算机技术教育,但是他凭借着天赋、热忱和勤奋,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有着特殊的专长。但是,因其父亲和女儿患上重病,家庭贫困急需用钱,他企图利用黑客技术发财致富,结果触犯了国家法律,最终人财两空。

  思考:网络有禁区,触碰要担责

  对于这个案件,办案检察官说,随着计算机走进千家万户,利用计算机犯罪的势头也愈演愈烈。当手指轻轻点击鼠标,感受科技带来的惬意时,也要提防其中隐藏的危险。

  目前,网络已成为犯罪行为频发的新场所,广大市民在上网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不起哄;不观看、传播暴力、色情视频;不点击传播木马病毒,不随便侵入他人网站、电子信箱和电子账户;不窃取他人隐私、机密,自觉远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计算机犯罪者大多是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对计算机的喜爱已经达到痴迷的程度,但他们并没有通过合法渠道发挥自己的专长,而是通过利用计算机网络漏洞获取非法利益。所以,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加大对群众如何规范使用计算机的普法宣传力度,在加强群众法制教育的同时,还要对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进行教育,为计算机网络领域的健康发展扫清障碍。

  ■安全小贴士

  如何防范黑客入侵?

  1.重要数据注意备份,备份文件单独放置;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安全扫描;注意打开防火墙实时防护功能;不需上网时关闭一切互联网连接;用户密码尽量将数字、大小写字母、符号混合使用;定期下载系统补丁;在公共场所上网时,检查机器是否装有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防火墙等防御性软件。

  2.登陆互联网时要注意其网站链接地址是否正确;网上购物时尽量通过第三方安全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网上遇到好友借款、转账时,提高警惕。

  3.不盲目扫二维码。市民要养成良好的二维码使用习惯,在扫描二维码前一定要确认该码是否出自官方和正规的网站,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要盲目扫描。

  4.不随意蹭网。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做盲目的“蹭网族”,在无法确认WiFi安全性的情况下不要进行网上银行交易。 (综合中国云安网、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