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

  组织60余边民入境

  他获刑10年

  “爸爸,你为什么不回家,你什么时候回家?”8月28日上午,打洛边防派出所,看着张强(化名)被拷住,5岁的女儿流着泪问。“爸爸没事,就是拉人了,爸爸不是坏人。”张强解释。

  20岁的小玉也忍耐不住,早上,她流着泪看着父亲被边防战士带走,“我爸爸是不是带了毒品,我听人说他只是拉人了,如果只是这样,为什么还不放了他?”她拨通了记者的电话,试图了解实情。

  尽管组织偷渡而判刑的案例近年来不少,但不少边民仍然不知道“带人过去”的严重性。“我初二都没读完,只知道拉人这个事情不好,但不知道会这样严重。”张强苦着脸说。这也正是大多数人的心理。

  戚祥生说,很多边民没有法律意识,认为带个人越境只是件稀松平常的事。尤其是单兵作战的“黑摩的”,骑摩托三五分钟就过去了。境外边民也有从事这类活动的,“边境小路便道非常多,我们警力不够,无法24小时守着”。

  云南正在加大对偷越国境线的打击力度,而运输组织者也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记者从云南金平县检察院了解到,从2012年至今,组织、运送边民偷越国境被判刑的人有9名,有我国公民也有境外边民。而据金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尹云辉介绍,2012年,就有这样一个案件:当年2月至6月期间,郑某某单独或者伙同境外李某某等人,先后组织60余名边民从金平县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热水塘界河非法进入中国境内,其中,李某某参与组织两次共12人,而后由郑某某带至山东省平度市崔家集镇“振兴”砖厂打工。后经红河州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某、李某某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5000元,刑满释放后驱逐出境。

  2014年12月20日上午,徐某某驾驶轿车从金平县城出发到曲靖市麒麟区,于12月21日凌晨1时,从一贵州籍男子车上接到9人并运送至金平县金河镇热水塘边境线上,交给一境外男子偷越国境线。当晚,徐某某再到曲靖,从蒋某某车上将10人接到自己车上,之后被警方查获。经审讯,徐某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协助警方在金平县金河镇热水塘,将前来接应偷渡人员的邓某某等3人抓获。金平县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邓某某等3人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对话“蛇头”

  我每天都在烧香

  赎自己的罪

  记者(以下简称记):当时为什么选择做蛇头,你知道违法吗?

  陈海(以下简称陈):说实话是为了钱,也为了朋友。当时年轻胆子也大,被忽悠进去了,现在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记:这段经历有没有让你印象特别深的事?

  陈:很多女人因为输钱被迫卖淫,还有人因为输光了跳楼、精神异常都有。有个40岁左右的老板,输了3万又签了18万元的单(即在赌场借了18万的筹码),最后全输光,让他给家里人打电话筹钱,好像没筹到,被赌场关在3楼,还打瘸了一条腿。结果一天晚上他把窗帘撕烂,结成绳子,从3楼逃生出去,赌场保安都没找到,算是幸运的,但这种事情太少了。

  记:曾决定不干,为什么后来又做“黑导游”?

  陈:有些东西是生活所迫。我想过离开,但离不开。

  记:做“黑导游”收入怎么样?

  陈:这个不一定,时多时少,有时候50元也就送了。最多的一次,我不知道客人要赌博,还给他垫付了300元,后来他给了我3100元,说在赌场赢了30多万元。

  记:为什么后来又不做“导游”了?

  陈:还是觉得危险。我现在有吃的有住的,不想贪心。你没去过我家不知道,我每天都在烧香,赎自己的罪。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最主要是心里踏实。

  记:你觉得怎样才能控制偷越国境线的势头?

  陈:一些是纯粹探亲访友的村民,走国门可能时间地点不符合,对这一类人应该考虑如果给予政策上的方便,因为这个想要堵是很难堵住的。还有一个就是像我们这样的,要把严重性说清楚,讨生活可以想别的办法,至于想苦大钱专门组织偷渡的,就要两国都管才行,两边都严了,人就少了。(记者 连惠玲 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