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杨旋 通讯员李金星)徐先生的爱人是名精神病患者,在汉口某医院住院,今年4月30日晚上6点,她从楼梯摔下,造成头颅骨折,到现在还在重症室治疗,还没有清醒过来,治疗的费用医院也没有找徐先生要,可也没有给徐先生一个说法,查看视频时楼梯没有视频监控,只有摔下来的视频,本月27日,医院要徐先生把住院的押金条拿回去,徐先生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针对徐先生的问题,余靖法官说,在医院受伤,要看医院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责任,要对人身伤害赔偿,现在医疗还没有结束,构成了什么样的伤害还不知道,医院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在医疗鉴定后才知道该赔偿什么额度。您要对相关的证据进行取证,比如医疗病历原件保存,现在医院已经主动进行治疗,建议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处理。

  听了法官的解释,徐先生想起诉医院,又担心医院在证据方面做假,不知如何是好。余靖法官作进一步解释。如果徐先生要鉴定伤害,鉴定方法有两种,一是与医院协商找鉴定所进行鉴定,或者与医院、法院三方协商找鉴定所进行鉴定。至于徐先生担心医院证据做假,假证据法院不会直接采信,证据是要三方一起在法庭上认证的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