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6人对正常执法的交警大打出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记者5日从湖北检察机关获悉,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今年7月上旬,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一行7人在喝酒后,分别乘车前往湖北省京山县太子山游玩。在行至太子山与石龙村交汇路口时,遇到正在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的执法交警马某和协警周某。
执法人员将李某驾驶的车辆拦停,告知其这一路段机动车不能驶入,要求其将车停到指定停车区域。然而,李某不听从指挥,并与执法交警发生争吵,由此导致两辆车上的其余6人一哄而下,对交警马某和周某拳打脚踢,并用摆放在路边的锥形筒和塑料板凳对执法人员进行追打。马某身上的执法反光衣服被撕破,衣服上多处留下脚印;周某头部受伤流血,身上多处瘀伤。这一事件引发许多群众围观。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仍强行将车开入了禁停区域。
近期,京山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李某妨害公务案件时,了解到同案6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群殴执法交警的情况。由于这一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且行为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将6名犯罪嫌疑人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当地公安机关报捕后,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6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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