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买到手两小时的电动车 出“车祸”致倾家荡产
驾驶买到手才2个多小时的四轮电动车上路,却因在城区行车过程中心情紧张操作不当,撞倒挤压路边的环卫工人致其抢救无效身亡。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向香城都市报记者披露了这起令人唏嘘的交通肇事案件。
3月26日14时10分,杨某驾驶刚买到手的全新四轮电动车行至温泉路铁路疗养院路段时,前方一辆小轿车变道右转弯驶入某小区路口,而驾驶经验不足的杨某心情紧张,慌乱中将在路口边扫地的环卫工人商某撞倒挤压,造成商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负责人介绍,经鉴定,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据悉,近年来电动车数量猛增,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造成事故双方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惨况时有发生,其危害教训极其深刻。为此,交警再次告诫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和拟购买电动车的用户,要三思而后行。
该负责人还介绍,两轮电动车肇事后果也十分严重。3月28日19时05分,但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至咸安南川白沙路段,将路边行人刘某旺撞倒,造成刘某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
交警提示,电动车肇事肇祸后果一样严重,驾驶员莫要掉以轻心。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应学好驾驶技术、安全法规、管理常识,做到依法依规正确驾驶,严守交通规则。对于相当于机动车的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必须有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购买保险,才能上路。
来源:咸宁新闻网 (香城都市报记者 程昌宗 通讯员 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