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华推测,这个偷拍装置可能是在2011年酒店改造后安装的。“在我看来绝对不是酒店相关人员安装的,如果是他们安装的,为什么拍摄完冒着被发现的风险不取走呢?”
陈小华告诉记者,在酒店内部,仅当班服务员、领班主管、经理、总经理依据相关权限,可以打开房门。

赔偿方案协商不成,双方或走法律程序
对于该事件,酒店方向顾先生提出的调解方案是,退还4天的住房费用以及发现该偷拍设备的感谢红包,红包金额为2880元。
但顾先生对这种调解方案并不满意,他表示,该事件给自己和妻子造成了精神伤害,事件发生后,妻子连日做噩梦,生活中也是处处小心,生怕隐私泄露。
顾先生提出,酒店方主要负责人要向其进行道歉,另一方面酒店方提供5万元保证金,顾先生认为他们在4月7日入住,4月9日下午才发现偷拍设备,期间有关于他们的视频是否会流出,尚无法保证。因此他要求酒店交5万保证金,如在一定期限后,未有相关视频流出,就返还酒店5万元保证金。

对于顾先生的遭遇,陈小华表示酒店方有一定责任,也就此向顾先生提出调解方案。但顾先生不接受,调解就此陷入僵局。
双方均表示,如果无法调解,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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